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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技术合同需注意什么?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张彬,成都风险代理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惠诚(成都) 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张彬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涉外技术合同需注意什么?

当事人在签订涉外合同时,除了《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和订立合同的一般规则外,还应注意下列主要事项:

尊重国家主权原则。主权原则既贯彻于国际政治关系中,也贯彻于国际经济关系中。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必须维护国家的主权,不得订立任何有损于我国国家主权的涉外合同。

遵守有关国际交往方面的法律规定。在我国,尤其要遵守有关涉外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当然,当事人签订合同时视具体情况还得遵守有关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和国际条约。

主体必须合法。目前,如前所述,就对外贸易方面的合同而言,订立合同的我方当事人必须是享有对外经济经营资格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对外经济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委托对外贸易经营者对外签订合同,代办有关贸易事宜。

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必须在核定的经营业务范围内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外贸事项对外签订合同。代理人不得超越经营权限签订合同,也不得超越代理权限签订合同。如果委托人也是具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代理人应以委托人名义签订合同;如果委托人是没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或者个人,代理人应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

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必须经过国家批准。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获得批准时,方为合同成立。尤其是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者技术,进口或者出口时应当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而签订合同的,该合同不能成立。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涉外技术合同签订时所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对相关事项的处理,一方面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技术范围而定,另一方面也是需要根据技术在使用过程中是否违法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的。

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注意明确商品房面积。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面积误差纠纷所占比重最大。房屋面积“缩水”、多算公摊减少套内面积、重复计算甚至编造虚假面积等行为,严重侵害着购房者的利益。建议您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面积大小并明确是什么面积。

约定开发商违约的赔偿。

买受人需要特殊情形之下的出卖人的违约和缔约过失问题。出卖人可能因为违约行为、欺诈行为或者缔约过失行为,需要承担“惩罚性赔偿”,即“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确保房屋权属没有问题

要确定自己购买的房子没有被开发商卖给别人或者将该商品房出租,如果已经出租,弄清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关系到购房者能否实现买卖合同,否则,有被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的可能。

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的。

二、如何签订购房合同

约定应尽量详尽房屋买卖合同均为格式合同,虽然有的只是一方负有的义务,但需对方配合的也应约定明确。如户籍迁移、家具电器的处理、各类表计的数字确认等。这些事宜有的是附随义务,有的是构成能否顺利履约的重要前提条件。若约定不明,往往会产生争议。

条款应留有余地具体磋商合同条款时,对于重要的合同义务,如约定履行的期限、违约金、解除合同的条件应当明确之外,其他条款的约定,应有一个合理的缓冲期,以弥补和挽救合同于万一。如果没有任何挽救或回旋余地,就被动了。同时,一旦进入诉讼也很难平衡双方的利益。

收集保存好证据注意保留双方履约过程中的证据很关键。在相信对方的同时,不能失去防备而不保留证据。实际上收集和保留履约过程中证据的行为,是明智的也是必需的,也可为日后争议的解决带来主动和便利。如某项事情商量好后,应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包括如有其他告知事宜,都应通过挂号信函的方式进行沟通。

在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是需要很谨慎的,因为一旦不小心就会发生纠纷。发生纠纷的时候,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要学会利用之前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来为自己提供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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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成都资深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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