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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买卖单方解除合同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张彬,成都风险代理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惠诚(成都) 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关于房屋买卖单方解除合同

  现在二手房市场非常火热,很多人都会购买二手房,也经常会遇到本来跟房双方都说好了的交易却因为另一方各种各样的原因临时变卦取消购买房屋情形,那么的关于房屋买卖单方解除合同怎么书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应该如何确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关于房屋买卖单方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卖方:


  身 份 证 : 买方: 身 份 证 :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 房屋壹套,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


  2、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3、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


  、乙方已缴付楼款/首期款: 元。


  、乙方已缴款项自动转为甲方借款,以双方商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计息,不计复利。


  、甲方还款事宜另行约定。


  4、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推还乙方所有款项。


  5、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叁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 ; ; ; ;乙方:


  身份证: ; ; ; ;身份证: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应该如何确定

  1、依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管辖。


  2、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


  3、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各类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使用本案由;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而发生纠纷的,就不适用缔约过失纠纷的案由。另,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属于特殊的委托代理合同,此处已将其作为独立的第四级案由,就不应适用一般的委托合同纠纷的案由。


  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

  法律上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后面附有具体法条法条。合法解除的方式有如下12种: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7、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8、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9、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0、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2、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买卖单方解除合同;的全部内容,如果已经签了合同再毁约,这时是需要支付合同本身约定的违约金的,也要签一份解除合同,把该退的订金也退了,白纸黑字写清楚,以免日后有纠纷。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按时上下班,而且要完成相应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按时发放工资,并且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那么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形下,无故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这时候双方僵持不下,劳动者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如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周末都加班,不加班算员工旷工等,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事后醒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合同的方式

  1、预告解除。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无需说明任何法定事由,只需提前预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超过30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同时为防止劳动者滥用这一权利而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应当遵守的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2、无须预告的解除。即劳动者不需提前预先告知用人单位,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应对因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并有权提请有关机关追究用人单位的行政、刑事。适用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补偿

  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三年的标准发给。属于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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