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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起诉确认合同有效 总公司合同起诉分公司可以吗?

 张彬,成都风险代理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惠诚(成都) 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能否起诉确认合同有效

确认合同有效是否可以起诉

在合同双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合同相对人也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双方未产生合同权利义务争议的情况下,合同一方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有效的,因不符合起诉条件,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只要合同签订,双方对于合同的履行和约定没有出现争议的情况下进行起诉的一般法院都不会接受,因为这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当中的合同案件起诉条件。当然,如果出现争议的情况,建议及时联系律师帮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总公司合同起诉分公司可以吗?

一、总公司合同起诉分公司可以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因此,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同时也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

起诉总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分公司违约的其后果,最终必然由总公司承担。既然总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那么必然可以将总公司起诉到法院,进行追责索偿的。

二、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

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

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在近几年也是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随之建立起来,那么企业也是会扩大自己的规模并建立分公司的,那么分公司因为没有独立的财产是不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以也是可以不独立承担民事的,当分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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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成都资深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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